三月 5, 2024 | 房東救星
我是房東,我的房子可以加入社會住宅嗎?
社會住宅又分為兩種,一種為新建社會住宅,但光靠政府持續增建仍顯不足,另一種採用「包租代管」方式進行,也因此政府也積極地找尋閒置的物件,希望找到環境優質的房屋成為社會住宅,並提供房東「3稅減免」與「3費補助」方案,創造雙贏的政策方案,讓許多有殼族有意成為社會住宅之房東。
不過申請社會住宅的條件很多,讓許多人摸不著頭緒,本篇將整理房屋加入社會住宅的申請條件,讓有意加入社會住宅的房東一次暸解。
申請社會住宅之房東條件?
許多人提出疑慮,如本身為二房東是否可以「合法轉租」成為社會住宅,讓更多人一起分擔房租?
申請社會住宅的房東條件,必須為住宅所有權人,以房產登記姓名為主,也就是房子必須在自己名下。假如沒有房產證,以購買合同買受人為所有權人,而所有權人可以是自然人(自己)或私法人。私法人包含社團法人(如:農會、公會、商會)、獨立財產財團法人(如:私立學校、基金會、寺廟)、營利法人(如:公司、銀行),如未符合以上條件,即無法申請社會住宅。
申請社會住宅房屋屋況及條件?
台灣流行在自家頂樓加蓋鐵皮屋,從高處遠眺可說是台灣獨特奇景,也因此有人詢問是否可將加蓋鐵皮屋申請成為社會住宅?申請條件需要符合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屋況及租屋安全檢核表」,確認房屋結構無受損及漏水問題、符合居住安全等,如:具備3項衛浴設備、是否為海砂屋及輻射屋、具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、滅火器等等,通過安全檢核表才能申請成為社會住宅。
另外申請社會住宅需以整層住家及有門牌為出租物件,不可部分出租或分租(如:雅房及分租套房),假設二房東想要分租套房,也是無法申請的。
出租房屋用途?
房屋權狀有很多種,如欲申請社會住宅之房屋,必須要先清楚自身房屋權狀用途,確認符合資格才能申請,房屋所有權狀用途需含有「住」、「住宅」、「農舍」、「套房」、「公寓」或「宿舍」字樣或「空白」,及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,若主要用途為「商業用」、「辦公室」、「一般事務所」、「工商服務業」、「店舖」或「零售業」,不能申請為社會住宅。
以上整理社會住宅房東的申請條件,讓有意成為社會住宅之房東們可以輕鬆了解相關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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